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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青云中学2020年招生简章

* 来源 : 本站原创 * 作者 : 校务办 * 发表时间 : 2020-08-19 * 浏览 : 3261次

为规范新泰市青云中学2020年招生工作,根据《新泰市教育和体局关于2020年新泰城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新教发〔2020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新泰市青云中学2020年招生简章》。

一、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户籍、房产、实际居住一致优先”的原则,招收青云中学学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招生对象

招收符合在我校就读条件的小学五年级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条件及类别界定

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籍、房产证均在我校划片范围内且在房产地址实际居住,在我校入学。

2.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具有城区户籍,在城区有房产且实际居住的,但户籍和房产不在同一学区的,若房产在我校划片范围内,在我校入学。

3.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具有学区内户籍、父母在城区确无房产,但长期居住在我校学区的,在我校入学。适龄儿童、少年从出生落户到入学,和母亲(或父亲)户口一直落在(外)祖父母家且中间没有发生户口迁移,同时三代一直未曾分居(即未分户),且父母在城区确无房产、(外)祖父母的户口和房产都属于我校学区的,可在我校入学。

4.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是我市城区以外户籍,在我校划片范围内有房产且长期居住的,在我校入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在我校划片范围内有房产且长期居住的,适用本条。)

5.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是我市城区以外户籍,在城区确无房产,但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我校片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在我校入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但在城区长期居住的,参照本条。)

三、招生学区范围

平阳河以东,青云路以北,滨湖路以西,瑞山路以南;滨湖新区区域平阳河以东、瑞山路以北的青云街道所辖区域  

2020青云中学与龙池中学继续实行集团化招生。

四、招生办法

今年我校实行网上报名与学校审核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学生报名需在规定时间内用IE浏览器登录青云中学网站(http://www.qingyunzhongxue.cn,单击“招生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1城区小学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包括已取得《跨学区就读申请表》编号的应届小学五年级毕业生),用山东省学籍号(外省市学生用全国学籍号)登录“平台”,在招生报名规定时间内按照报名流程进行网上报名。

    2)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我市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等人员子女入学,2020年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子女入学,由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持以上身份证明、所属及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市教体局登记,经审核后,符合在我校就读条件的可进行网上报名。

特别提醒:报名时,请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和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按照报名流程填报;网上报名信息一旦提交,将无法更改;网上报名成功后须打印出报名信息确认表,并及时关注我校网站发布的信息,根据学校要求提交材料接受审核。

2.提报材料

新生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1)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房产证(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网上报名时打印的报名信息确认表;

4)已购买了商品房,无法提供房产证,但已实际入住的,需提供房产公司的购房合同、付房款专用发票、全年水、电费及物业管理凭证;

5)其它符合文件精神要求所需提交的材料。

特别提醒:(1)到校提交材料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校门出示健康通行码,只允许一名家长进校,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排队,前后保持1米间距。(2)入学报名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交相关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3)学校成立材料审核小组、入户调查小组,期间对所提供材料严格审核,对提供房产信息入户调查、现场核实,请保持手机畅通,确保家中有人。

3.审核确认

符合在我校就读条件的小学五年级应届毕业生按照网上报名流程进行报名,我校对学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并根据学生提供的相关材料确定录取批次。

1)房产证(不动产证)作为学生家庭房产的依据,租住房不作为学生家庭房产依据。从2018年开始,每套房产(住址)原则上小学每5年、初中每4年只能享受一次划片招生机会(多胞胎生育或法定监护人合法多胎生育的除外,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新迁入城区户籍截止时间为2020821日。

2已购买了商品房,无法提供房产证,但确已实际入住的,需提供房管部门备案可查的购房合同、全款购房票据、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等原始凭证并经审核和现场确认。当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学校难以承载时,按照实际入住年限顺序依次录取。

3)城区户籍、无房产的,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件:

a.适龄儿童、少年是城区学区内户籍;

b.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确无房产;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在其(外)祖父母住址所在学区就读的,除父母在城区确无房产外,还须同时具备:适龄儿童少年从出生就和母亲(或父亲)户口、(外)祖父母户口落在一起、住在一起未曾分户且其(外)祖父母的户口和房产都属于同一学区;

c.提供“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在学区内实际居住的有效证明材料,并需现场调查核实无误。

4)我市城区以外户籍、其父母在城区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学校的确认。其父母在学区内企事业单位工作至少2年以上,签有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在学区确无房产。相关证件需经调查核实合法有效。

5)现役军人和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适龄子女、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等人员子女、持有“泰山人才金卡”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审核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执行上级有关规定; 2020年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人员(依据市卫生健康局公布名单执行)子女入学,按照《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十项措施的通知》(泰政办字〔20205号)执行。

4.招生录取

我校今年计划招生18个班,在教体局的指导下,严格按照招生原则和办法组织招生。按照“招生条件及类别界定”中五种情况为顺序分批进行录取,当我校招生计划在某一批次已招满,将不再招收下一批次对象。当某一批次招满,仍有剩余学位但少于下一批次报名人数时,剩余学位用摇号方式确定。我校将对招收的学生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五、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新泰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接收学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非城区户籍确需在我校入学就读的随迁子女,须提交以下材料交学校审核:①户口簿;②居住证;③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居住证明;④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经营证明(满2年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和纳税单据)、务工证明(有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工资证明)。

七、招生报名时间安排

818日,召开学校招生会议,制定招生方案及简章;

81920,学校招生简章上报市教体局,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网站发布,并做好招生前的宣传解释工作;

8218:002318:00,学生网上报名;

824日—28日,学生到校提交佐证材料,学校组织审核确认;

829日—30日,市教体局对特殊情况进行统筹处理;

831日,学校发布新生名单,发放入学通知书;

91日,新生入学。

 

特别声明:

我校为城区走读学校,不安排校车和食宿,凡乘坐非法营运车辆(黑校车、黑出租等)或在托管等食宿的学生,一经查实,学校概不录取、不予建籍,一切后果由家长承担。

 

(本简章解释权归新泰市青云中学,咨询电话:7223507

 

新泰市青云中学

202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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