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校人员进入学校必须主动到门卫值班处登记,并经门卫值班人员同意后方能入校。学校师生员工、家属及校内临时工进校应主动出示有关证件。否则,门卫工作人员有权加以阻拦。
二、骑自行车出入校门,一律下车。自行车入校必须在指定的地点停放。任何人的自行车(包括教职工)不得驶入教学区,不得停放在办公楼和实验楼附近。
三、非本校机动车辆入校必须经门卫同意。所有车辆进校后均需慢行,不得鸣笛,不得驶入教学区。
四、各类商贩不得以任何借口进入校园或在学校门口摆摊叫卖。
五、携带物品出校(如电视机、收录机、衣服、木料、钢材等)必须主动到门卫值班处登记,并说明情况。属学校财产必须持有学校总务处发放的“出校证”。否则,门卫有权追问并扣留。
六、上课期间,学生不准会客。没有本校教职工或寝室管理员引导,来客不准进入学生宿舍。